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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章

程mā mā 已经五十出头了, 关节一直不好,她又是先夫人的陪房, 在世子爷面前有几分体面, 虽然名义上是下人,可府中的人对她都很客气,老夫人那边从不叫她干事, 世子爷这又没事给她干, 她只需要指使下面人就可以了。以至于她早就忘记了,名义上的下人也是下人。

她已经很久没被人罚站一样行礼了。

下人们都在看她, 程mā mā 脸有些挂不住, 便给顾颜使了个眼色, 可顾颜只顾着想心思, 根本没察觉到她被罚站。

程mā mā 气不打一出来, 宋朝夕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个继室, 她主子可是明媒正娶的国公夫人,是这府中的头一份,就算现在去了, 世子爷是国公府唯一的继承人, 主子的那份荣耀还是在的, 宋朝夕一个黄毛丫头, 也敢这样对她!

宋朝夕哪里看不出她的想法?这刁奴还真把自己当回事。

丫鬟给她后背塞了个引枕, 她靠在引枕上,看着程mā mā 红唇微抿, “你说你是先国公夫人的陪房?”

程mā mā 站得汗都下来了, 她勉强扯起唇角:“是的, 夫人。”

宋朝夕声音很淡:“你一个月拿多少两银子?”

程mā mā 低头道:“约八两银子。”

“哦?这八两银子是从哪里领的?”

程mā mā 被问的冷汗涔涔,头埋得低低的, “是从国公府领的。”

宋朝夕看向手指尖,声音骤然冷了:“哦,既然是从国公府领的,也就是国公府的奴才了,你一个奴才第一次见到主子,不跪也就罢了,竟然连腰都弯不下去,看样子是我们国公府的庙太小,容不下程mā mā 这尊大佛了。”

程mā mā 膝盖打颤,宋朝夕说话声音虽然不大,奈何她气势正盛,这几句不咸不淡的话说出来,程mā mā 胆子都要吓破了,她是这么想的没错,可她有一万个胆子也不敢这样说出口啊,再说她怎么可能敢得罪国公府?她在国公府一月拿七八两银子,平日里管着世子爷的院子,偶尔还能捞一些油水,抛去这些不谈,哪个地方能像国公府一样,白白养她这么多年?

她扑通跪下了,再也不敢拿乔,规规矩矩地给宋朝夕磕了头。

她头磕在地上发出不轻不重的声响,说话也战战兢兢的:“老奴绝无此意!”

宋朝夕不喜欢为难别人,可别人要是不给她脸子,她也是不能忍的。

宋朝夕不咸不淡地笑:“没有此意就好,我还以为是我年纪小身份不够,不配叫你程mā mā 把我当主子,若程mā mā 觉得有谁比我更适合当你的主子,尽可以去她那边,我纵然舍不得程mā mā ,却也是不敢留的。”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敲打了,程mā mā 后背沁出一层冷汗,连忙又给宋朝夕磕了几个头,嘴里不停念着:“老奴不敢!老奴不敢!”

宋朝夕视线越过她,扫了眼她身后跟着的几个下人,那些下人齐齐下跪,身子哆嗦着,趴在地上头都不敢抬一下。

等丫鬟端上茶盏时,宋朝夕看了顾颜一眼,顾颜心咯噔一跳,宋朝夕什么意思?该不会真的叫她伺候吧?这是真拿自己当婆婆呢!这怎么行呢!她从小锦衣玉食,祖母和母亲都很疼爱她,从不叫她做任何事,现在宋朝夕竟然叫她伺候用茶?这端茶倒水是丫鬟的活,她怎么能做那种低人一等的事?

顾颜面色红白相间,难看极了,伺候自己的双生姐姐用茶,这种事对她来说简直是屈辱!

可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只能不情不愿地替宋朝夕端茶倒水。

丫鬟把刚炖好的燕窝粥端上来,宋朝夕刚吃了一口,青竹便走进来。

“夫人,琉璃阁又送来当季的新品首饰和秋季的衣裳,奴婢不确定您喜欢什么样的,还请您自己挑一挑。”

宋朝夕挑眉,“前几日不是刚送来过吗?怎么又送来了?”

“上次是老夫人吩咐的,这次是琉璃阁自己做主送来的,说是把最好的东西先送来给您挑,还特定嘱咐,这都是刚上的新品,没挂出去售卖过,您是这京中的独一份,等您挑完他们才会挂出去售卖。”

顾颜在一旁听得眼睛都瞪圆了,琉璃阁的衣服贵的要死,一件衣服抵寻常人家一两年的开销,那还是普通的,若是特制的衣服,寻常人家不吃不喝五年十年也未必买得起,她一个受宠的侯府嫡小姐,也不过每年穿几件普通的。

琉璃阁面子多大啊,里面的掌柜丫鬟小厮,各个对顾客都没好脸色,每次顾颜去逛时,他们都一副你爱买不买的样子,好似他家东西就不愁卖!顾颜每次去都生气,可因为琉璃阁的档次太高了,京中贵女都以穿琉璃阁的衣服为荣,她只能忍气吞声。

她以前还因为几件衣服和宋朝夕争,可现在,琉璃阁竟然亲自给宋朝夕送衣服挑?

还如此谄媚奉承。

等宋朝夕挑完了,那些再拿出去售卖?也就是说她穿的都是宋朝夕剩下的了!

宋朝夕何德何能啊!

宋朝夕不在意地挑了几件出来,青竹问:“这些不要了?”

宋朝夕:“不,除了这几件,剩下的都留着,左右要不了几个钱。”

顾颜:“……”顾颜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她忘了,宋朝夕成亲时,沈氏的私房就被她搜刮了一半来,要知道那都是沈氏多年的私藏,各个都是好东西,后来姑母家也给她添了很多,以前顾颜没什么概念,现在看宋朝夕买东西这架势才知道,宋朝夕嫁妆不是一般的丰厚。

而顾颜虽然是从嘉庆侯府出去的,可那只是做个样子,嘉庆侯府不会给她一分嫁妆,她所有的嫁妆都是沈氏偷偷给的,等她看到嫁妆才发现,她哪还有什么嫁妆?那点东西拿出来简直能笑死人,到最后沈氏为了体面,不得不给她买了不值钱的东西添箱,这才把面子撑起来。

顾颜过得拮据,哪像宋朝夕这般豪气,想买什么买什么?她咬咬牙,气得心口疼。

一个时辰后,宋朝夕不高兴再看到宋朝颜这张假脸,便挥挥手要她下去了,她仿佛这时才刚看到跪在地上的程mā mā 。

“行了,程mā mā 年纪大了,一直跪着腿脚不好,你是世子爷身边的人,平日总要稳重行事才行,可别再像今天这样,不把主家当回事。”

程mā mā 诚惶诚恐,出去后顾颜给琳琅使了个眼色,琳琅立刻上去扶着程mā mā :“夫人也太不把您当回事了,程mā mā 毕竟是先夫人跟前的红人,这样不给程mā mā 脸,说到底是仗着她是现在的国公夫人,有国公爷撑腰。”

程mā mā 眼都气红了,“就她?她也就是个继室,算什么正经夫人?我们世子爷才是国公府正儿八经的继承人,她就算将来生了孩子,也没有爵位,根本比不上我们世子爷!再说了,她一点容人之量都没有,不像我们家夫人,那才是真真正正的高门贵女,嫁入国公府就本本分分地替国公爷操持家事,哪像她霸占着国公爷,连通房都给国公爷找一个,这样的女子简直是家门不幸!”

顾颜眼皮直跳,国公爷连通房都没有?应该是刚醒的关系吧,这世间男子纵然对妻子再情深,也最多家中没那么多姨娘,通房却是不可能没有的。

要是没有通房,男人守着一个女子过一辈子?那等那女子老了,等那男子看倦了可怎么好?

顾颜想了想,便觉得国公爷以后肯定会收通房,不过是现在身子刚恢复,又对宋朝夕有几分新鲜感。

程mā mā 还在生气,她尤为看不上宋朝夕这个继室,在她看来,宋朝夕就是捡现成的,老夫少妻,宋朝夕肯定天天在国公爷面前撒娇谄媚,再这样下去,国公爷就要被她哄得晚节不保了,国公爷在程mā mā 心中地位无可比拟,她绝不可能看到国公爷落到这一步。

她也怕国公爷忘了她家主子,怕顾颜心里不知道谁才是她正经婆婆。

“世子夫人,您可别忘了,她就是个继室,您有正经婆婆的,您可别只顾着伺候她,而忘了我们家夫人啊。”

顾颜心里嗤笑,宋朝夕这个婆婆她不喜欢,那个死了很多年的婆婆她更谈不上喜欢,但这样的话她不会说出口,她笑着应承:“程mā mā 说得对,谁是我的婆婆我心里明白。”

程mā mā 闻言,这才扶着腰笑了笑:“这就好,对了,世子夫人,您嫁进来后还没给咱们夫人磕头呢,不如我这就带你去祠堂?”

顾颜唇角有些僵硬,这个程mā mā 还真够讨厌的,她刚伺候完宋朝夕,就叫她去给死人磕头,她身子本就不好,祠堂那种地方阴气很重,她以前在侯府时只有过年和清明才会去祠堂给祖宗磕头,求祖宗保佑自己身体康健,亲事顺利。

她在山里修养了这么久才好不容易让身子好一些,程mā mā 简直一直眼力见都没有。

一个下人也敢提醒自己这个主子。

顾颜心里厌烦,面上却依旧挂着微笑,“那我抽空过去一下。”

程mā mā 积极起来,“不,世子夫人,我现在就带您去,给婆婆磕头这事可不能怠慢,不然显得您对我们家夫人不够尊重,世子爷肯定也不喜欢的。”

顾颜气得差点吐血,却不得不挂上得体的笑。

不过,想到这么做会让容恒高兴一些,她咳了咳,才笑道:“程mā mā ,我总不能空手去,待我回去抄一篇佛经,烧给婆婆。”

程mā mā 果然高兴起来,连声赞道:“府里这个说到底就是继母,继母再好都不如亲生的好,您能这样做,我们家夫人九泉之下也会欣慰的。”

顾颜勉强扯起唇角,笑得有些敷衍,为要抄写的佛经头疼。

下午时,容媛给了宋朝夕回馈,说她做的粉尤为好用,不像铅粉那般夸张,扫在脸上有让面部轮廓更柔和的效果。

按理说一般的粉擦在脸上时间久了,皮肤都会变得暗黄,擦粉时看不出来,去妆后却格外惊心,是以很多女子二十不到,卸妆后就变成了黄脸婆,而宋朝夕这个粉,容媛用了两个月左右,卸妆后脸色不仅没有变差,还变得愈发细腻白净,很有光泽。

皮肤越用越好,这样的好东西她都舍不得还给宋朝夕。

宋朝夕捏了下容媛的脸,看这小脸蛋,肉嘟嘟粉嫩嫩的,摸起来,滑腻腻的手感很好。

容媛第一次被人摸脸,不由脸颊红红的,趁机把脸往她手心蹭了蹭。

宋朝夕又笑着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疑惑道:“扫?你用什么傅粉的?”

容媛刷的拿出一根毛笔,有意向二婶婶显摆。

“我那天心血来潮用毛笔试了试,觉得毛笔也很好用,怎么样,二婶婶没用过这样的刷子吧?”

她满脸写着“快夸我快夸我”,宋朝夕勾唇一笑,挑起她的下巴仔细一打量:

“你别说,用刷子刷出来的效果还真不错,更均匀柔和了。”

宋朝夕靠得很近,容媛甚至能看到她眼角的小痣,她心跳如鼓,总觉得呼吸都要凝滞了。

二婶婶真是邪门了,笑起来着实风流,她能不能不要这样看自己。

容媛紧张地别过脸,睫毛轻轻颤动,脸颊红得更厉害了。

宋朝夕完全没注意到她,她琢磨着,这还是第一次看人用毛笔傅粉的。

试验之后也觉得好玩,若能制作类似于毛笔的刷子,用于女子傅粉,是不是也会有不同寻常的效果?

宋朝夕叫来姑姑家京城的管事陈金忠,把粉的配方交给他,陈金忠已经很久没见到大小姐,从前他只知道大小姐在药材生意上很有天赋,却不知大小姐还会做女子用的妆品。

他打开看了配方,绝大部分配方都是药材,家中的药材铺子里就有现成的,一盒药粉卖二两银子倒也不算贵,毕竟香宝斋针对的也是京中的高门女眷,只是,大小姐画的这个笔刷的图,实在是太奇怪了,第一次听说可以用毛笔刷来傅粉的。

“你只管去做,我觉得毛笔有些太细了,若是再粗一些效果会更好,你看看材质用什么,马毛、灰松鼠、山羊毛、黄狼毛……你可以做一些来让我看看,记得挑选细软的那种。”

陈金忠应了一声。

“对了,我这有一个生发的药方,可以将药材研磨好,调配成膏状,用梳子梳到头上,月余便可以使毛发浓密,你觉得生发的东西会有人买吗?”

说到这一点,陈金忠笑得有些尴尬,他摘下帽子,让宋朝夕看他光溜溜的头顶。

“大小姐,您说这东西会不会有人买?”

他这两年毛发都掉没了,出门都要戴帽子,他是男人,胭脂水粉是不用的,这种生发秘籍若是有,肯定花多少钱都想买,只是不知道掉没的头发没法梳还能用吗?

宋朝夕打量他的头顶,忍不住噗嗤一笑,“怎么近日脱发的男人越来越多了?”

陈金忠自动无视她打趣的目光,笑道:“大小姐,男子经常在外奔波,头发梳的紧,时常头皮疼,再加上我朝流行戴帽子,帽子一年四季盖在头上,捂得头发不透气,会脱发也是正常的。”

宋朝夕轻笑一声,像张焕那样年纪轻轻都不能避免,更别说是陈金忠了。

次日,谢姨娘派人来拿药了。

据谢姨娘说,宋程昱早就行走自如了,只是听从宋朝夕的吩咐,在院中养一段时间,以防有人陷害,宋朝夕听她说完,忽而想到一事,勾唇笑了笑:“我明日回去给弟弟把脉。”

谢姨娘千恩万谢地走了。

宋朝夕在家闷坏了,想出去走一走,从前出门肯定是不方便的,可自打她知道有后门这种东西,心思便活络了不少,她换上男装,拿好折扇,抿着唇就要走。

容璟走到湖心小筑门口,就看到一身描金线圆领白袍的少年郎从屋里出来,少年郎面如冠玉,玉润清隽,看到他,眨眨眼,抿唇一笑:“爷,您回来了?”

她喊他爷时,声音格外的酥,容璟眸中闪过笑意,“想去哪?”

宋朝夕微怔,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我出嫁那日几位表哥来京城送嫁,还赠予我不少嫁妆,这几月家中事务繁忙,我一直没抽出空,想出去见见他们。”

容璟点点头,“走吧!”

宋朝夕愣怔了一下,不免惊讶,“你要跟我一起出去?”

“总不能放你一个人出门。”

“我哪好麻烦你啊?你公事在身,要是担心我的安危,可以叫几个护卫跟着。”

容璟看她一眼,“我公事再忙,陪你的时间还是有的。”

他的声音很好听,不算太低,却有种缓缓拨动琴弦的余韵,每一个字都会在人耳廓回荡许久,宋朝夕愣怔地跟在他后面,她发现气势强长得高的人都惹不起,好比容璟,站在那什么都不做,可谁都瞧得出他是大人物,而他呢,虽然一身锦袍,脸也俊俏,放一边看绝对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小哥,可站到容璟身边一比,怎么看都像个牵马的小厮。

马车从后路离开,摇晃的厉害,宋朝夕被晃得脑壳疼,头一点一点的,好几次都碰到了车窗。

容璟伸手挡在她额前,宋朝夕就撞在了他手心里,软软的倒是不疼。

却有些亲密。

“听闻你来京城没多久?”容璟忽而道。

“嗯,小时候在这生活过,但没多大印象了。”

“有想去的地方吗?”

“就是随便逛逛,能找到就找,找不到就顺便玩一玩。”

容璟摩挲着左手的玉扳指,他完全有理由怀疑最后这句话才是重点,毕竟她眼睛发光,其中的渴求可不是假的。

临近傍晚,城中的街道人物繁阜,马车拥堵,过了许久,国公府的马车才停在一条小巷路口,宋朝夕还没逛过京城,看什么都新奇,她在京城舆图上看过这条街巷,舆图上标注,这是京城最繁华的街巷。

在这能买到许多美味的小食,周边还有几家酒楼驿站,刚来京城的人通常会选择在这附近落脚。

宋朝夕有几个陪嫁的铺面在这附近,遥望四周,店铺林立,摊贩亦都撑着青布伞,小吃种类繁多,有炙肉、干脯、南京金桃、甜瓜、往前走还有一家冷饮店,容璟叫小厮去买了几样,过了会,宋朝夕在会仙酒楼包间坐下时,小厮已经把吃食送来了。

容璟给她买了雪梨、炸蟹、菊花胡饼,盛放小食的器具都是银的,干净又讲究。

她第一次吃京城的小吃,觉得新鲜,“很精致。”

尝了一口味道更好,果然容璟是个老京城人,知道哪里的小食更好吃。

“国公爷也爱这些?”

容璟眼帘低垂,头也不抬,“我不喜这些。”

鬼才相信,不爱吃的人能知道哪里的小食好吃?这种鬼话骗别人可以,宋朝夕这种吃货却是万万不会信的,她笑着塞了颗干脯在他嘴里,容璟被迫吃了小食,失笑:“说了不吃的。”

“真的很好吃,爷您尝尝。”

好吃是好吃的,可他又不是女子,总吃这些东西叫人笑话。

她又捏起干脯凑近他嘴边,一副难缠模样,好像非要他再吃一口不可。

容璟只好又就着她的手吃了一颗。

他嘴唇掠过她指尖,明明很普通的姿势,可他看向她的眼神带着深意。

宋朝夕竟立刻看懂了……

他好像也这样用嘴让她快乐,她如今上半身都倚在他身上,虽然穿着裹胸,可毕竟她真实有料,这样实在旖旎了一些。

她连忙恢复国公夫人该有的端庄。

过了会,会仙楼的小厮送来果菜碟子各五盘,又过来问要什么酒,容璟点了一壶什么酿,听名字像是果酒,宋朝夕也没在意,忽而间,有人“咦”了一声,紧接着一个粗沉的声音喊:“国公爷!”

他声音太大,宋朝夕被吓得差点呛住,容璟淡淡地瞥了来人一眼,眼含警告。

来人身子魁梧,满脸都是大胡子,长得跟一头熊似的,他惊喜地坐在容璟边上,像极了一头认主的熊,“国公爷!”

容璟垂眸喝酒,不搭理。

小熊?却很热情,又叽叽喳喳道:“国公爷,听说你那新娘子很漂亮啊,那个张焕怎么说来着?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眉什么像鸟,肌肤像雪,腰……”

宋朝夕猛地咳嗽起来,脸都呛红了,她就是跟张焕开个玩笑,张焕怎么还当真了,满世界宣传去了?

她偷偷打量容璟,为什么容璟丝毫不惊讶?难不成他早就知道这个传言?

她扶额,感觉自己这辈子的脸都丢光了。

容璟明显蹙眉,小熊却丝毫没有察觉,只是呆呆地看向宋朝夕,乖乖,国公爷身边什么时候有这么俊俏的小生了?那模样那身段,那一把细腰,搞得跟女子似的,以至于他这么粗鲁的人都不好意思说脏话,恨不得也学那帮文人娘兮兮的咬文嚼字。

“这位兄台是……”

“宋朝!”

“宋朝小兄弟!”

张焕和宋朝夕的声音同时响起,只见张焕跟在一个清瘦精壮的男人身后走进来,为首的那个目光如炬,眼神冰冷,锐利地扫了眼宋朝夕,带着明显的打量。

张焕惊喜道:“宋朝小兄弟,好久不见,我好想你啊,你想我吗?”

宋朝夕:“……”说实话,不想。

她偷偷看向容璟,咳了咳,勉强捡起端方的侯府嫡女的款儿,“张兄,别跟娘们似的问这种话,爷们就要有爷们的气势!”

“说得好!”熊泗猛拍桌子,“咱们老爷们就要有老爷们的样子,说什么想不想的,宋朝小兄弟,我叫熊泗,你可以喊我熊哥哥,哥哥别的不会,吃喝斗酒却比任何人都精通,打架更是一绝,不是哥哥吹牛,哥哥一胳膊抡过去,能打死五个,以后有谁不给你宋朝面子,你就来找熊哥哥,熊哥哥一定给你做主!”

张焕差点吐血了,这头满身是毛的毛毛熊,竟然跟他抢人!

宋朝小兄弟柔弱文气,他一头熊懂什么,还一胳膊抡死五个呢,这种粗鲁的毛毛熊宋朝小兄弟才不会稀罕呢!

张焕哼了一声:“宋朝小兄弟是文化人,跟你这种莽汉能有什么共同话题?要我说,你可别把人家小兄弟给吓着,离他远点才好!”

说完,推开熊泗往宋朝面前凑,被容璟不着痕迹地挡开了,张焕嫌国公爷碍事,奈何国公爷威严,他只能偷偷给了国公爷一个眼神,然而国公爷不动如山。

张焕有些急,宋朝这张脸在他眼前晃了数月了了,他一直想去国公府偶遇宋朝,奈何公务繁忙一直找不到机会。

好不容易偶遇了,这就是缘分,国公爷怎么这么没眼力见,一直挡着他跟宋朝小兄弟说话?

熊泗讨好地朝宋朝夕咧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然而他满脸络腮胡子,毛绒绒的像一头熊,这么一笑更显得阴森可怖。

“宋朝小兄弟,你真俊,你娘怎么生的你?同样是老爷们,怎么我就这么皮糙肉厚,你却如此细皮嫩肉?乖,你叫一声熊哥哥听听,不多,一声就好……”

张焕瞪他一眼:“什么熊哥哥狗弟弟的,宋朝小兄弟,喊一声好哥哥,哥哥去给你买好吃的。”

宋朝夕是那种没节操的人?她一本正经道:“我宋朝此生绝不会喊这三个字!”

当晚宋朝夕被人按在床上反复喊这三个字,其中的心酸只有自己知道。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当下熊泗咧嘴一笑:“不喊就不喊,不喊熊哥哥也给你买好吃的,宋小兄弟啊,你家住哪里,今年多大了,家里还有别的人不?熊哥哥跟你讲啊,这年头外面的男人都贼坏贼精,你一定要当心那些臭男人啊,你看你长得这么俊俏,要是被那些臭不要脸的男人看上还了得!”

张焕红了脸,羞涩地给宋朝倒了杯果酒。

他不好意思说自己就是臭男人之一,他也觉得自己跟魔怔似的,自打见了宋朝就满心都是这个人,明明他们都是男人,并不合适,可他一见到这个人,眼睛就落在对方身上,怎么都收不回来,他甚至找了一些书籍,查看了男人和男人之间的那些事,他想说,如果真的万不得已,他可以的!

为了宋朝,他做什么都行。

可是宋朝好像只拿他当朋友,是不是该在宋朝面前好好表现?

怎么表现?他引以为傲的医术,在宋朝面前根本不够看!

张焕想来想去,都没想到让宋朝关注自己的好法子。

可就算他不行,熊泗这头熊长得还没他俊呢,凭什么叫宋朝另眼相看!

他端起酒壶:“宋朝小兄弟,哥哥给你倒一杯,咦,怎么这么冷?哪来的凉气?啊!国公爷您的脸色怎么那么难看?是不是病发了?像您这种大病初愈的人,身子骨肯定很虚的!不如叫马车送您回去?”

熊泗弯曲胳膊,显摆道:“国公爷就是太瘦弱了,宋朝小兄弟,你看熊哥哥,哥哥这肌肉可不是开玩笑,不是熊哥哥吹牛,我一人就能举起三百斤的铁鼎,国公爷都比不过我呢!”

容璟眉心突突跳,要不是亲眼所见,他都不知道她这么招人。张焕就算了,熊泗虽然看着不靠谱,实则很少与人亲近,平常人想跟他做朋友他都会挑剔半天,现在竟然主动跟宋朝夕示好。

容璟面色冷淡,脸沉了几分:“这里地方小,你回自己的包间去。”

熊泗一愣,眨眨眼,环顾一圈,“会仙楼的包间还小?不小啊,再来十个人也坐得下。”

“这里只有果酒,招待不了你。”

“没事,为了宋朝小兄弟,我可以将就!”熊泗眯着眼,和蔼地笑着。

容璟一顿,下一秒又听他问:“宋朝小兄弟,你怎么跟国公爷一起出来了?你不知道,国公爷这人从不爱逛街,更不爱喝酒应酬,下次你找熊哥哥,熊哥哥带你去喝花酒……”

容璟紧捏着瓷白的酒杯,在酒杯边缘摩挲了几下,总觉得自己这头上有点绿。

还不止一顶绿帽子。

宋朝抿了口果酒,她心底一万个愿意啊!可惜国公爷在,她不好表现的太明显,只能给熊泗使了个眼色,又瞄了眼国公爷,俩人无声用目光交流。

张焕:“国公爷!他们用眼神约好了下次一起喝花酒!”

宋朝夕:“……”

熊泗:“……”

没等容璟说话,熊泗岔开话题,“宋朝小兄弟,你这次出来有什么事?”

宋朝笑了笑,“前几月,我有几位表哥从外地来京城,一直没见着,就想出来碰碰运气,国公爷已经派小厮去找了。”

熊泗灌了一杯酒,毛茸茸的胡子都被酒打湿了,他眯着眼抹了把湿漉漉的胡子,笑道:“以前军营里有人说浑话,说是表哥表妹,天生一对,幸好你不是娘们,不然四个表哥有你受的了!”

宋朝夕:“……”闭嘴吧你!